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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桥冲镇3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01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陆丰市桥冲镇3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段人造沙滩对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17586, 传 真:0660-332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陆丰市桥冲镇3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

建设单位

汕尾市金泰阳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陆丰市桥冲镇3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桥冲镇乌坎河上游南岸(中心坐标为:115°44′55.071″E,22°55′16.531"N),采用AIS户外布置,主变户外布置。站内新建1台50MVA主变压器、1台80MVA主变压器(备用);110kV本期出线1回,远期1回;35kV本期进线两回,远期待定;电容器无功补偿装置本期1×15000kvar,远期待定。升压站区域用地面积为5000m2,围墙内面积4704m2

新建110kV升压站至220千伏星云站单回110千伏线路(110kV星泰线)自新建110kV升压站110kV出线构架(115°44′53.669″E,22°55′19.464"N)起,止于220千伏星云站110kV构架(115°42′22.418″E,22°56′53.774"N),全线按单回路架设,线路为架空-电缆混合线路,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6.754km,电缆路径长约1×1.16km。本工程新建单回铁塔共25基。

项目总投资2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锦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项目营运期无工业废水;输电线路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清掏,不外排。

(2)废气。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项目营运期升压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线路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升压站区内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5)电磁影响。项目营运期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05kHz时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4kV/m、100μT的要求。

(6)环境风险。项目营运期应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每台主变压器下方均应设置储油坑并铺设卵石层,建设事故油池,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建立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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