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粵环发〔2021〕6 号)要求,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汕尾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正面清单(2024 年度)》,现正式发布。 (联系地址:汕尾 市城区海滨大道中2622 号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3337123。)
     附件:《汕尾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4年度).pdf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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