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汕尾220千伏陆西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段人造沙滩对面,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17586, 传 真:0660-332038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220千伏陆西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站址:汕尾市陆丰市河西街道夏陇村西南侧 线路:途经汕尾市陆丰市河西街道、河东镇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汕尾220千伏陆西输变电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一)变电站工程 项目新建一座220千伏陆西变电站,站址位于汕尾市陆丰市河西街道夏陇村西南侧(中心坐标:东经115度33分56.580秒,北纬22度58分29.250秒),220千伏陆西变电站采用主变户外、GIS设备户内布置形式。本期新建2台180兆伏安主变,220千伏出线4回,110千伏出线4回,10千伏出线20回。变电站站址征地面积为15253m2,其中围墙内占地面积为12824m2。 (二)线路工程 ①220千伏茅星甲乙线解口入陆西站线路工程 解口220千伏茅湖至星云双回线路接入陆西站,形成陆西站至茅湖站、星云站各2回220千伏线路。新建220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1.8千米。并对220千伏茅星甲乙线#63~#65段向南迁改,新建220千伏同塔双回线路长约2×1.0千米。 拆除原#52~#54段双回线路长约2×0.6千米,拆除双回路铁塔3基;拆除原#63~#66段双回线路长约2×0.9千米,拆除双回路铁塔4基,合计拆除铁塔7基。 ②110千伏燕河甲乙线解口入陆西站线路工程 解口110千伏燕岭至河西双回线路接入陆西站,形成陆西站至河西站、燕岭站各2回110千伏线路。新建110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5.5千米,新建110千伏同塔四回架空线路长约4×9.0千米。 拆除原#4~#5段双回线路长约2×0.4千米,拆除双回路铁塔2基。 项目总投资246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1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等。施工期应严控施工占地与作业范围,采取围挡、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避开雨天,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置各高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车辆管理,采取设置截排水沟、篷布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项目施工结束后要进行绿化恢复。项目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施工扬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生活污水利用施工营地临时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沙池澄清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点,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临时弃土弃渣及时覆盖,用于周边回填复绿,多余弃土应集中堆放保存并覆盖,及时转运至受纳场;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同弃方一起清运至合法的消纳处置点;拆除原线路的铁塔、导地线、金具等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塔基处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压实,临时土方堆存在塔基临时施工场地一角,后期用于塔基区回填利用、塔基临时施工场地恢复植被覆土及复耕用土以及塔基周围低洼处平整。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变电站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挖掏清理,不外排。 (2)废气。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项目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架空线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4a类限制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铅蓄电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在站内储存。废变压器事故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电磁影响。项目运营期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05kHz时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4000V/m、100μT的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 (6)环境风险。项目运营期应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站址内建设一座有效容积不小于75m3的事故油池,主变压器下方应设置集油坑和铺设卵石层,并经事故排油管与事故油池相连,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事故油池和集油坑应采取防渗措施进行重点防渗。应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