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比亚迪红草工业园-乘用车转向器装配生产线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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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比亚迪红草工业园-乘用车转向器装配生产线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三和路22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众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50000万元对乘用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装配生产线项目进行扩建,即依托已建的17号厂房1F、3F、4F和18号厂房3F、4F实施建设“比亚迪红草工业园-乘用车转向器装配生产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扩建项目”),扩建的建设内容为新增管柱式电动助力转向系统(C-EPS)140万套/年、双齿轮轴式电动助力转向系统(DP-EPS)及齿条助力式电动助力转向系统(R-EPS)20万套/年、后轮左右转向器总成150万套/年、电调管柱60万套/年,扩建完成后的生产规模为管柱式电动助力转向系统(C-EPS)200万套/年、双齿轮轴式电动助力转向系统(DP-EPS)及齿条助力式电动助力转向系统(R-EPS)40万套/年、后轮左右转向器总成150万套/年、电调管柱60万套/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依托园区生产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和清洗废气。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清洗废气污染因子为VOCs,均在车间内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的噪声排放。项目运营期17、18号厂房南侧、西侧、北侧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东侧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交资源利用公司回收。废清洗剂桶、废润滑脂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