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和能力建设。承担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交流合作。参与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开展国家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履约相关工作。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