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职(执)业资格工作和证书审核发放。组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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