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保局:
现将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粤环〔2013〕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一、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二、深入推动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三、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四、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监控体系。五、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六、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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