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机构: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2022年汕尾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将《名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对不依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公开环境信息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4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
各派出机构: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2022年汕尾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将《名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对不依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公开环境信息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4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