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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重点 立行立改 稳步推进问题整改

发布日期:2017-08-17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汕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决执行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主动认领督察反馈问题,先后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方式,集中研究审议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是党政同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问题调研。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市委石奇珠书记、市政府杨绪松市长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把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立行立改,尽快启动追责。整改期间,石奇珠书记、杨绪松市长等党政领导还分别带队前往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二期工程、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海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和陆丰市陆城生活垃圾焚烧厂等,进行现场调研督导。

二是立行立改,着力推进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整改。海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通过采取建设水泥化渗滤液收集池,用密封式吸水车抽吸后转运到三峰无害化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逐步解决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陆丰市陆城生活垃圾焚烧厂通过投入资金建设排污管道、安装喷淋式控烟设施,实行雨污分流、及时将污水运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分拣回收、减量焚烧、封存现有残渣等措施,逐步解决污染问题。目前,我市已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座: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首期工程和陆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正在启动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座: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二期工程和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其中,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二期工程计划建设规模为1400吨/日的焚烧发电厂及配套设施,投资约6亿元,目前已完成了项目征地补偿、建设规模论证,以及经济测算,正在编制招标实施方案等。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总规模为1200吨/日(一期分两阶段建设,其中一阶段规模为800吨/日),总投资约62719万元,采用BOT形式建设,已完成厂区征地、场地平整。

三是抓住重点,确保环境质量稳定达标。重点减排工程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于今年7月底完成,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正在开展,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届时,我市所有现役火电机组均将实现超低排放。投入新能源客车600辆,占公交车比例67.6%,位居全省前列。据环境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市环境质量整体继续保持良好水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达标天数177天,达标率97.8%(比省下达的96%考核指标高1.4个百分点),继续排名全省第一。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和各主要入海河口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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