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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3-07-06 录入员: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市政府对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强化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案件线索筛查力度、加强案件实践,切实推进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6月28日,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市局副局长庄振雄同志主持,市局法规与标准科、执法监督科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各派出机构分管领导、法规及执法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负责人就2023年上半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作了总体汇报,各派出机构分管领导作相关工作汇报交流。

  庄振雄强调,市生态环境局有关科室及各分局要按照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持续强化有力措施,继续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工作进程。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要深入学习领悟省厅、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要求,深入分析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二要压实责任,强力推进。法规部门要加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制度的实施,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制定工作清单,强化对局机关内部和其他单位的业务指导。各分局要强化自身学习和实践,同时组织有关单位学习领悟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系统内部门与部门、市局与分局、系统外单位之间要强化信息互通、指导帮助与工作联动,各方发力、形成合力,一同推进;三要细化措施,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分局要根据任务分工,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力度,加大实践案件办理力度,提升案件线索筛查范围、数量,提升办案质量,努力做到“双加大、双提升”,力争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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