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河长办召开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贯彻落实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启动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汕尾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作了解读。
会议强调,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碧道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现实需要。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分工,保障工作经费,以更加扎实的措施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工作要点,落实重点任务。聚焦碧道建设及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明确属地排查范围和完成期限,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摸清我市入河排污口底数,整治一批超标排放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河排污口,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据悉,我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涉及河流总长度约636公里、水库46座、湖泊1个。根据《汕尾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今年年底前,完成黄江河、螺河、龙潭河、八万河及沿海部分河流等流域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明年7月底前,完成《汕尾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中期建设任务(2022-2025年)范围内,以及全市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以上水库、重要的小型水库和主要城市湖泊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形成《汕尾市入河排污口名录》,并完成明显影响水质的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对须长期整改的入河排污口制定整改方案。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