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化管理水平,5月15日,广东省汕尾生态环境监测站联合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红海湾分局,在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举办“我为企业讲监测”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专题宣讲,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管理层、相关一线职工参加了活动。

在授课环节,汕尾监测站技术骨干围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核心要求,以“企业如何合规开展自行监测”为题,就企业必须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规范开展自行监测的核心环节、法律责任红线警示、自行监测常见问题与解决建议等4方面内容,通过条文精讲、案例剖析等方式,系统讲解了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定红线与合规要点,帮助排污企业厘清监测范围、执行标准及质量要求等。

在交流环节,企业职工围绕实际工作运行中遇到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方法选择、异常数据判别等问题踊跃提问,汕尾监测站技术人员结合污水处理厂的行业特点,逐一给出针对性建议,帮助企业理清思路,破解“难点”,现场互动积极、气氛热烈。

此次活动将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精准送达生产一线,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依法监测、规范监测的意识。下来,汕尾监测站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我为企业讲监测”系列宣传活动,以精准服务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筑牢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防线,为建设绿美汕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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