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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企业讲监测 送法入企助合规”——汕尾生态环境监测站走进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专题宣讲

发布日期:2026-05-15 来源: 汕尾日报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为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化管理水平,5月15日,广东省汕尾生态环境监测站联合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红海湾分局,在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举办“我为企业讲监测”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专题宣讲,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管理层、相关一线职工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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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授课环节,汕尾监测站技术骨干围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核心要求,以“企业如何合规开展自行监测”为题,就企业必须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规范开展自行监测的核心环节、法律责任红线警示、自行监测常见问题与解决建议等4方面内容,通过条文精讲、案例剖析等方式,系统讲解了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定红线与合规要点,帮助排污企业厘清监测范围、执行标准及质量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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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交流环节,企业职工围绕实际工作运行中遇到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方法选择、异常数据判别等问题踊跃提问,汕尾监测站技术人员结合污水处理厂的行业特点,逐一给出针对性建议,帮助企业理清思路,破解“难点”,现场互动积极、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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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活动将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精准送达生产一线,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依法监测、规范监测的意识。下来,汕尾监测站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我为企业讲监测”系列宣传活动,以精准服务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筑牢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防线,为建设绿美汕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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