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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分局开展《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4-02-02 录入员: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1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组织志愿者到陆丰市文化中心开展《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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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折页,向市民们讲解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坚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特别是家庭要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全面培养未成年人的生态环境保护素养,树立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生活的良好家风。同时,志愿者们还为市民普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引导大家自觉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合力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社区环境,共同保护好陆丰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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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出台《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下来,陆丰分局将继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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