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思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汕尾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部署,进一步优化制度机制,细化公开内容,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政策解读是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政策解读工作目前已经成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具体要求,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
(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明确领导责任,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及时整改第三方评估指出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国资委依托通过网站平台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市国资委通过网站主动公开各类网站信息209条。市国资委网站设置了机构职能(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动态要闻(图片新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栏目,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网站发布或更新动态信息209条,其中,政务公开栏目66条,要闻栏目123条(含图片新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栏目11条,其他栏目9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问题和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及功能设计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2021年,市国资委将紧紧围绕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市国资国企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机制创新,强化与公众的互动沟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尾市国资委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