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市国资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信息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尾市通航路海关大院内,邮编:516600,电话:0660-3213360)。
一、概述
2018年,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机制。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文件,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均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对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认真梳理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上网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完善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明确各科室的职责,使依申请公开答复在程序上更加完善,内容上更加规范。
(二)认真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我委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在市国资委已公开委机关职责、内设机构等信息的基础上,在市国资委外网新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国企信息,使群众更便捷了解我市国有企业基本运作情况。
(三)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内容。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及时、准确地发布了我市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提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查询服务,有效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同时,我委还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信息及时发布,为社会公众和监管企业获取信息提供了便利。
(四)突出重点,加强财务预算信息公开。我委通过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委网站公开等方式,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内容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8条,其中,组织机构4条,规范性文件10条,其他文件10条,工作动态信息50条,办事指南类信息5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1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我委共接受咨询10人次,均给予准确满意的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全部实行免费公开。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来,将按照《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动公开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积极向其他单位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工作水平;三是及时了解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增强工作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
市国资委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