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
办理对象:市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填报审查--审核认定--核发证书
申办材料:(1)未办理产权登记的证明文件;(2)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一式三份和相关的数据软盘;(3)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4)企业章程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5)市国资委审核批复的或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6)出资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应该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中国有资本出资人还应当提交产权登记证;(7)出资人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应当提交《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登记证》及出资人上级单位批准的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批准文件;(8)市国资委要求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内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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