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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2017-05-27 11:57          来源: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字体:   打印

     

    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谋篇布局,立下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军令状”。基层环保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把坚定政治立场摆在首位,带头维护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在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决不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脑子要特别清醒、眼睛要特别明亮、立场要特别坚定,决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注重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时时刻刻发挥表率作用,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敢不敢、愿不愿担当是态度问题;会不会、善不善担当是能力问题;真不真、实不实担当是原则问题。要在政治立场上有担当,事业发展上有担当,工作推动上有担当。党员领导干部要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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