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汕尾市国资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汕尾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成员若干名。
二、任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具有较强的国有产权代表意识。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好,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个人品行,担当尽责,诚信勤勉,守法遵规,廉洁自律,能够忠实地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具有较强的国际视野、战略规划、决策判断、风险管理和开拓创新能力,了解宏观经济、国内外相关产业情况,熟悉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拥有企业战略规划、创新发展、国际化经营、产业发展、公司治理、薪酬考核、财务会计、资本运作、风险管控、法律事务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四)具有相当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有新能源、大数据、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及战略新兴产业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累计10年企业经营管理或经济管理部门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五)专职外部董事首次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兼职外部董事首次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4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六)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中、高级职称。
(七)报名人员需符合有关兼职的相关规定。
(八)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和国资监管的有关规定。
三、遴选程序
(一)人选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汕尾市国资委报名并填写《汕尾市国资委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及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汕尾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主要审核报名人员基本条件、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三)人选审定。成立外部董事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外部董事资格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评审,形成入库人选评审意见。
(四)公示。在汕尾市国资委网站对入库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入汕尾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
(六)选聘。根据工作需要,汕尾市国资委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挑选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任手续,委派到监管企业担任外部董事,并按《汕尾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履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知》的要求,给予相应的工作补贴。
四、报名材料
(一)《汕尾市国资委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需贴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扫描件,或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三)非个人自荐的,推荐单位需在《汕尾市国资委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或签字。
上述材料须真实可靠,确定聘用时将对有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实。报名时只提供扫描件或电子版即可。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表可从报名表从遴聘公告的附件中下载。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swgzwbgs@163.com(备注名字+应聘外部董事材料)。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660-3213362,13902685226
附件:汕尾市国资委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doc.doc
汕尾市国资委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