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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部署“七五”普法工作 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法制实践
    2016-08-23 12:40          来源: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字体:   打印

     

          

            省部署“七五”普法工作 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法制实践

     

     

    8 22 ,全省“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总结我省“六五”普法工作,传达省委书记胡春华重要批示精神,表彰我省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工作。省长朱小丹,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作讲话;副市长余红、市司法局和法制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汕尾分会场收听收看。

    朱小丹指出,我省“六五”普法规划取得了一定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普法工作服务全省大局取得明显成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法律宣传教育实效全面提升,社会普法体系日趋完善。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一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二要着力抓好重点内容法制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尊严。三要着力抓好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工作,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学法用法的关键群体,坚持把青少年学法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重点教育,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四要着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五要把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过程。六要全力推动法制文化繁荣发展,推动法制实践,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林少春总结“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并就如何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各部门实施意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迅速开展“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二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增强工作活力,加强检查指导,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对措施不力、任务未完成的单位要予以通报,督促限期整改。三要强化对法制宣传教育情况的考核评估,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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