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JH21-09海砂区块海域使用权续期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广东省汕尾管辖海域JH21-09区块海砂开采项目
项目位置:汕尾市施公寮岛东部碣石湾海域
用海单位:中电建(汕尾)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用海情况:项目用海面积为229.9783公顷,用海类型为工矿通信用海(一级类)中的固体矿产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其他方式(一级方式)的海砂等矿产开采用海(二级方式),申请延期用海1年。
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科,0660-3385329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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