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用海变更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海单位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批复时间  | 
1  |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建设项目  | 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  |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  | 8.8030公顷  | 批准用海期限不变  | 2024年8月21日  | 
透水构筑物用海  | 5.2329公顷  | 批准用海期限不变  | 
港池、蓄水池用海  | 24.0527公顷  | 批准用海期限不变  |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