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优化建设工程许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汕尾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2月10日向我局反映。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baojianke404@163.com,邮件名称标注“《汕尾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汕尾市城区政和路6号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科管理科,邮编:516600,并在信封上注明“《汕尾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
附件:汕尾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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