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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江牡岛东南海域SW23-02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 2025-09-03 17:2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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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现进行《广东省汕尾市江牡岛东南海域SW23-02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汕尾市江牡岛东南海域SW23-02区块海砂开采

  项目概况:广东省汕尾市江牡岛东南海域SW23-02区块海砂开采项目位于汕尾市江牡岛东南侧海域,开采面积约2.07平方千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于公示期内下载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本公示附件1),或联系环评单位获得纸质版。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汕尾市政和路六号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85329     邮箱:swshyglk@163.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3-1号楼6F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8302058330     电子邮箱:121830202@qq.com     传真:020-89446181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等。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公示附件2下载获取。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9月3日至16日共计10个工作日。

  附件:1.广东省汕尾市江牡岛东南海域SW23-02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2.公众意见表-广东省汕尾市江牡岛东南海域SW23-02区块海砂开采.docx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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