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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东省海洋强省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 2026-01-04 17:2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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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海洋强省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38号)文件要求,经我局初步推荐、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确定汕尾市自然资源局、中广核汕尾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广东省海洋强省建设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拟确定程浩然、钟延辉、黎晓娜、杜天玉等4名同志为广东省海洋强省建设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省海洋强省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主要事迹

  作为汕尾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职能部门,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近年来紧扣 “规划引领、创新机制、生态守护、产业赋能”主线,以积极务实举措推动海洋经济提质增效,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25 年上半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10.4%,为海洋强省建设注入强劲的汕尾动能。

  一是谋篇布局,构建海洋发展“四梁八柱”。立足规划职能,牵头编制出台《汕尾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汕尾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创新构建“一核两湾四段一区”空间格局,明确环品清湖海洋总部经济核心、红海湾与碣石湾产业增长极定位,划定5438平方公里陆海统筹发展空间。推动建立海洋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参与专题协调会,破解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涉海重大项目落地难题。牵头制定《汕尾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5年4月获省深改委批准实施,成为全省海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标杆。

  二是要素破局,打造高效保障体系。创新用海审批机制,实行并联审批模式,将用海审查与公示、意见征求等环节同步推进,大大缩减审批时限,“十四五”期间累计批复用海43宗、4176公顷,保障中广核海上风电、陆丰核电等重点项目。创新推进“标准海”储备制度,完成金厢、碣石片区等多个海洋牧场区块整体论证,面积超2876公顷,实现“拿海即开工”,推动18个海洋牧场项目开工,总投资超12亿元。规范海砂资源开发,挂牌出让海砂区块3宗,收取出让金54.05亿元。

  三是生态优先,筑牢蓝色生态屏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十四五”期间累计营造红树林256.72公顷、修复40.14公顷,陆丰金厢镇海岸线生态修复项目获评“全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范例提名”。协调推进红海湾遮浪段、品清湖“美丽海湾”建设,占大陆岸线比例达20.4%。升级海洋灾害防治体系,建成“监测-预警-处置”一体化防灾网络。汕尾自然岸线保有率、生态保护红线占比均超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开发与保护协同发展。

  四是产业赋能,培育增长新引擎。全力落实用海用地要素保障,以精准要素供给为产业赋能破题开路。推动海工装备集群发展,依托陆丰临港产业园引进明阳智能、南海海缆等头部企业,形成“研发-制造-运维”产业链,2024年该产业产值达47.8亿元,2025年上半年同比增长33.6%。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甲子一、甲子二等3个风电场投产(总装机140万千瓦),红海湾风电项目建设顺利推进,2024年海洋电力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7%。助力推出龟龄岛、江牡岛“跳岛游”线路,激活滨海文旅潜力,打造红海湾4A景区、保利金町湾等节点,2025年上半年海洋旅游业同比增长29.3%,获评“中国滨海休闲旅游优秀目的地城市”。协调构建现代化海洋交通体系,推动汕尾港升级改造,2024年货运量突破1900万吨。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以职能为支撑、以创新为驱动,在蓝色国土上书写了“海洋强省”“兴海强市”的生动答卷。未来,将持续锚定“十五五”目标,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自然资源力量。

  (二)中广核汕尾新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事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战略部署,该集团紧紧围绕“海洋强省”目标,以“百千万工程”为引领,依托团队力量,聚焦海上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主线,以技术创新和精益管理为抓手,在电量攻坚、项目推进、技术突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中广核汕尾后湖、甲子一、甲子二项目均纳入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为广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一是勇挑重担,争做海洋绿色发展先锋。为助力海上风电高速发展,加快实现绿色供电,团队历经三年实现14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全容量投产,是粤东首个超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汕尾后湖项目是粤东首个海上开工、首个并网发电、首个全容量并网发电的海上风电项目,该项目多次被央视宣传报道,展现新质生产力的生命力;2022年共计完成甲子一、甲子二项目128台基础施工、128台风机吊装、132根海缆敷设、两座220kV海上升压站及一座500kV陆上升压站带电启动。其中,汕尾甲子一项目仅用不到1年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甲子二项目更以半年时间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单桩沉桩时间控制在20小时,风机安装时间控制在30小时,创造了新的“中广核速度”。中广核汕尾海上风电项目的投运为我国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二是聚力攻坚,以创新突破激活发展动能。为保障汕尾219台风机稳定运行,该团队以“电量攻坚”为核心任务,通过系统化举措推动发电效能全面提升。在设备管理方面,推行精益化检修模式,针对风机主控、变流器、变桨等八大核心系统开展专项分析与技改优化。2024年,后湖、甲子一、甲子二项目故障TOP5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故障次数同比减少1540次,故障率下降76%,设备可利用率分别从96.45%、97.56%、92.95%提升至99.03%、99.36%、98.49%,全年维护损失电量同比降低0.6亿千瓦时,总损失发电量小时数由1577.35小时压缩至329.58小时。在发电效能优化方面,针对风速不足的客观条件,创新实施“精准调度+智能运维”策略。通过优化风机调度、强化设备维护保养、实时监测风速与电量数据,最大限度挖掘风机潜力。2024年,汕尾海风场年度总上网电量突破43.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82亿千瓦时,创历史新高,为地方能源保供和绿色转型提供了坚实支撑。

  三是科技赋能,助推绿色产业融合发展。为推动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助力海洋渔业发展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2024年在汕尾后湖海风场建成“伏羲一号”风渔融合示范项目,该项目采用全球单体最大风渔融合网箱平台、全球抗台能力最强网箱平台,最高可抵御17级台风,配备绿电供能、气水联合投喂等五大智能化系统,实现“渔业+”与“能源+”的融合发展。同时,“伏羲一号”创新打造了综合多营养水产养殖系统,引进底播增殖技术,将鱼虾类物种与贝藻类物种一起养殖,促进生物减排、改善渔业环境和增加生物多样性,是全球首例风渔融合型深水网箱养殖与海洋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项目,为我国“海上风电+海洋牧场”产业融合提供重要示范。

  四是多措并举,高效助力“百千万工程”。为积极响应广东省委“百千万工程”部署,团队协助地方政府引进明阳智能、南海海缆、天能重工等国内海上风电一流头部企业入园投资建厂,产品涵盖风机、叶片、塔筒、桩基、海缆等主设备,形成了全海上风电产业集群。2022至2024年产业园实现生产总值约365亿元。为助力汕尾乡村振兴工作,2022年投入约1500万建成中广核在汕尾地区第一条新能源体验道路-丰光路,配套建设道路照明和两侧绿化,修建了白鹭文化广场和光伏基地体验观景台。2024年投入7000万元支持陆丰碣石镇“连带成片”示范区项目建设,大力改善了当地居民生活环境,并连续四年开展专项帮扶累计捐赠98万元;在教育帮扶方面,2024年—2025年在陆丰开设了龙山中学、碣石中学白鹭1班、2班,累计帮扶240名白鹭学生,完成210万的助学捐赠。此外,在公共卫生方面,捐赠40万元专项资金陆丰市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工作。在省纵向帮扶工作评价通报中,中广核及被帮扶的陆丰市连续两年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二、省海洋强省建设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程浩然同志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程浩然,男,1974年5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汕尾市海丰县自然资源局海洋监督管理股股长、三级主任科员。

  近年来,该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海洋强省(市)的有关部署,在局领导有力领导下,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政治坚定,筑牢海洋工作思想根基。该同志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将政治要求贯穿海洋工作全过程。自投身广东省海洋相关工作以来,始终保持过硬的政治素养和强烈的使命担当,以扎实的行动践行基层海洋工作者的职责,成为推动海洋强省建设在基层落地的坚定实践者。

  二是勤勉务实,彰显基层干部过硬作风。该同志工作执行力强,始终保持勤恳务实的工作态度,在干部群众队伍中树立了良好形象,拥有较高威信。多年来,他扎根海丰县海洋工作一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主动扛起海洋保护、管理与服务的重任,无论是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还是日常监管服务,始终冲在前面、干在实处,用实际行动诠释“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职业精神,成为同事眼中的“实干标杆”、群众心中的“可靠帮手”。

  三是业绩突出,扛起海洋强省建设重任。自2019年起,程浩然同志在海丰县海洋领域各项重点工作中持续发力,取得一系列亮眼成绩。2019年,规范管理打基础。高效组织协调“海丰县鲘门镇人民政府未经批准填海行政处罚案”查处及海域使用金补缴工作,妥善处置8宗历史遗留用海问题,查处多起未批先填用海案件;同步配合完成县域海岸线重新修测,为后续海域科学管理奠定坚实基础。2020年,排查工作获认可。严格按照《关于全国养殖用海排查工作有关事宜的函》要求,牵头完成全县230宗围海、81宗开放式养殖用海排查,工作成效得到国家海洋局南海调查技术中心专门致信感谢。2021年,灾害防治筑防线。主导完成海丰县第一次海洋灾害风险普查,牵头制定《海丰县自然资源局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并大力推广《汕尾台风网》普及应用,为当地海洋灾害防治提供科学支撑。2022年,制度创新促规范。精准完成汕尾市欣盛养殖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养殖用海使用预审审批;牵头制订《海丰县自然资源局海丰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海洋开发利用秩序与执法协作体系。2023年,数据赋能强保障。协调收集核实2020年养殖用海(围海)排查”矢量数据、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等关键资料,助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协助完成梅尖水闸等4座水闸重建用海工作,保障省市对海丰县2022年度自然岸线考核顺利通过。2024年,服务发展谋创新。牵头起草《海丰县推进公开招标出让大湖镇对开海域从事开放式贝类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实施方案(试行)》,探索“标准海供应”,形成“净海”出让模式,创新碣石湾大湖对开约450公顷海域的审批流程。配合完成汕尾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前期选址,确保2023年度自然岸线考核达标。2025年,生态保护显担当。积极配合制定《海丰县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实施方案》《海丰县红树林营造补偿方案》,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完成462公顷红树林营造、47公顷红树林修复工作,为海洋生态保护注入强劲动力。同时助力完成汕尾市约3公里的生态恢复岸线申请认定工作。此外,他长期负责海丰县2016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涉海洋部分)及2017年以来国家海洋督察日常事务,确保各项督察要求落地见效,守住海洋生态与监管底线。

  四是贡献显著,争做基层实践典型代表。在推动海洋强省建设进程中,该同志既善于破解历史遗留难题,为海域海岛保护监督管理、海岸带综合利用扫清障碍;又注重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制定预案、创新制度、提供数据支撑,为海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保障。他的工作不仅摸清了海丰县海洋灾害隐患底数、筑牢了海洋经济发展安全屏障,更在提升基层海洋治理能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是基层一线践行海洋强省战略的优秀典型。

  (二)钟延辉同志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钟延辉,男,1988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该同志从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来,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视察广东时作出的“要加强陆海统筹、山海互济,强化港产城整体布局,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全面建设海洋强省”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领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省委赋予汕尾“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新的战略定位和汕尾市“海洋强市、融湾先行”发展道路,坚持生态优先,积极推进海洋生态环境资源集约利用,协同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十四五”以来,该同志能兢兢业业,以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为主线,推进品清湖环境保护、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海洋垃圾长效清理、海水养殖污染治理等工作,汕尾市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全部达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持续保持100%,2024年,汕尾市是全省唯一一个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100%的城市;主要海水浴场红海湾滨海浴场每日水质状况均在良以上,健康指数为优。2025年8月,品清湖、红海湾(遮浪段)被评为第一批省级美丽海湾及优秀案例。

  二是调整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着力破解涉海工程瓶颈制约。2022年以来,该同志能够认真解决企业在发展、环保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聚焦破解陆丰核电、新材料产业园等重点工程建设与现行有效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要求相冲突的瓶颈制约,全力推进碣石、东海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历时2年4个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完成东海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10.41平方公里、碣石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18.24平方公里的调整工作,全面满足新材料产业园配套码头建设及陆丰核电6台机组共同运行等需求。

  三是申请划定汕尾区域海洋倾倒区,大幅降低企业投资成本。由于汕尾区域内没有海洋倾倒区,涉海工程清淤、疏浚等废弃物均需运输至外地倾倒,导致企业投资成本增加。为此,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多次前往省生态环境厅争取工作指导,在充分考虑海上通航、海砂开采区、海上风电场、海洋保护区、“三线一单”等布局管控的情况下,多方对比选址,向生态环境部争取在市内划定碣石湾外倾倒区,该同志在相关工作中尽心尽力,于2023年争取到南海区三省唯一的海洋倾倒区申请指标。2025年1月,生态环境部同意启动碣石湾外倾倒区。碣石湾外倾倒区面积共6.19平方公里,每年倾倒容量可达1080万立方米,远远大于惠州太平岭海洋倾倒区和揭阳前瞻南海洋倾倒区年倾倒容量总和(827万立方米),为汕尾市涉海企业节约大量疏浚物运输成本。

  四是优化完善现代化海洋牧场环评措施,助力海洋牧场项目加速落地。为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及关于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2023年,该同志牵头编制了《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促进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过源头引导、建立环评管理“绿色通道”、连片聚集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打捆”环评、合并“现代化海洋牧场+”模式项目环评、试行豁免一定面积以内的项目环评手续、试行豁免海上风电和海上光伏范围内的部分项目、简化海洋牧场产业园区内的项目环评报告内容、加强海洋生态跟踪监测和数据共享等8项支持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环评管理模式。该同志积极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坚持主动服务建设单位,提前介入项目,强化环评指导,为汕尾市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2023年以来,该同志通过环评绿色通道管理办理审批海洋牧场项目12个,投资额超10亿元。

  (三)黎晓娜同志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黎晓娜,女,1990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水产养殖和资源保护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该同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扣“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的发展定位,扎实推进各项工作。2019年转隶至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后,该同志全身心深耕“三农”领域,聚焦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在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履职尽责、实绩突出。2019年至2021年,全程参与汕尾市农业科学院组建筹备,牵头推进海洋渔业人才引进,累计招引博士10人、硕士5人,为海洋渔业发展注入人才动力。2021年至2024年,开展水产品品牌培育工作,成功打造出3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为海洋牧场工作积累实践经验,以实干担当为汕尾海洋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一是政策筑基,绘制产业发展“路线图”。该同志参与起草了全省首个市级海洋牧场全产业链发展规划《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24—2035年)》,该规划构建“1+3+N”海洋牧场产业格局,科学划定22片约743平方公里海上养殖区,为汕尾海洋牧场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还参与起草全省首个海洋牧场领域地方性法规《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该条例已于10月1日正式施行,为海洋牧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此外,该同志深入一线开展专题调研,撰写《关于我市牡蛎产业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汕尾市与阳江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情况对比的调研报告》等4份调研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是攻坚落地,当好项目服务“店小二”。该同志充分发挥自己的沟通协调能力,以“项目引进来、服务跟到底”的责任担当,全程护航重点项目落地见效。积极对接华润、中广核、省港航集团、笠方和大、国泰、瀚海等海洋牧场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精准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针对汕尾华润水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拍地后迟迟未动工的困境,主动靠前对接企业与相关职能部门,深入现场排查梳理污水排放、电力保障等核心难题,牵头组织专题协调会推动问题化解,同步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完成场地土方平整工作,保障项目8月顺利开工,预计2026年投产,年加工能力达6万吨。在落实省统筹部署任务中,第一时间起草印发了《2025年省港航集团汕尾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专项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及责任单位,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高效推动省港航集团在碣石湾海域投放 100口加强型重力式网箱及2台桁架装备。主动协调了城区、陆丰为项目网箱建设提供临时用地;在项目用海审批上,积极推动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并联审批,大幅压缩审批时限,仅用77天就实现了从项目对接到重力式深水网箱下海投放,成为全省首个完成省下达省港航集团网箱任务的地级市。该项目建成后,养殖水体将超40万立方米,预计年产量突破 5000吨,渔获预计年产值可达1.5亿元,为汕尾海洋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此外,精准对接企业风险防控需求,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协调人保、太平洋保险公司等机构与企业深度对接,协助获取气象站点信息,成功推动海洋牧场企业投保落地,有效化解企业生产经营风险,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

  三是资金赋能,激活产业发展“动力源”。在向上争取资金方面,该同志除了指导汕尾市百千万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功获得现代化海洋牧场一级开发主体“补改投”资金 6000万,还积极指导汕尾市城区牧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功申报全省现代化海洋牧场一级开发主体,向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申请省级现代化海洋牧场“补改投”资金1.91亿元。此外,还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开展 2026 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渔业类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报送项目达11个,申请入库金额达4.9亿元。截至目前,汕尾市开工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25个,总投资约85亿元;同时储备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18个、预计总投资约68亿元,构建了集育种、养殖、科技、加工、冷链物流等于一体的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链。该同志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在政策落地、项目推进、资金争取各环节主动靠前、跟踪服务,以实干破解发展难题、以担当推动产业升级,用实际行动为汕尾高质量“蓝色粮仓”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杜天玉同志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杜天玉,男,1982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汕尾海事局深汕海巡执法大队队长、深汕特别合作区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

  该同志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扎实,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海洋强国战略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他立足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在保障海上安全、服务地方经济、推动海洋治理现代化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是政治过硬,服务大局显担当。该同志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面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世界一流汽车城”的战略定位,他主动将海事工作融入区域发展大局,牵头制定《新能源汽车集装箱运输安全监管指南(试行)》《新能源汽车滚装运输安全监管指南》等,为小漠国际物流港打造“华南外贸汽车滚装枢纽港”提供支撑,有效助力了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发展。

  二是履职尽责,筑牢海上安全防线。该同志始终将“严控风险、狠抓落实”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他构建了“精准研判+分类监管+全程护航”的安全治理体系,严格落实防台“六个百分百”要求,牵头构建联合执法格局,推进“清港清湾”行动,接入渔船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动态监控,通报并闭环处理安全信息130余宗。他创新监管模式,实施“一船一议”通航方案,实现新能源汽车运输“零事故”。推动签订商渔船联管工作机制备忘录,建立会商联络、信息共享等机制,开展商渔船安全宣讲覆盖580余人次,显著降低碰撞风险。  

  三是锐意创新,提升海洋治理效能。该同志主动作为,推动成立区海上搜救中心,弥补应急空白。牵头制定海上险情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理顺组织体系。2025年上半年牵头举办四地海上防台应急演练,获30余家媒体报道和上级肯定;发挥搜救中心协调作用,成功处置29宗险情,救助97人。他着力推进“小交管”建设,推动“三中心合一”运行,整合资源提升监管实力。协调接入智慧海防系统,实现甚高频、光电、CCTV监控全覆盖;推动建设多功能航标,实时掌握气象信息。探索无人机巡航应用。推动成立小漠港区联合调度中心,落实船舶动态“周预报、日确报”机制,提升通航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心系发展,优化服务促进增长。该同志始终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为核心任务,打造高效政务环境,开设“新三样”货物绿色通道,推行“一次通办”“联合登临”等举措,大幅缩减审批时限。推动成立“幸福船员小屋”,提升口岸服务水平。落实电煤运输“八优”快线,保障电煤运输高效畅通。强化水工项目监管与服务,为防波堤工程、小漠港二期建设、海洋牧场等重点项目提供支持。

  五是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作表率。作为党支部书记,该同志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正清”文化品牌,大队党支部获评“汕尾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及“直属海事系统五星党支部”。推动“党建+业务”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严守廉政底线,扎实开展廉政教育,组织观看警示片、签署承诺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领大队实现多年零违纪零投诉,个人坚守廉洁自律,深受群众和同事信赖。常年扎根基层,冲锋在险情处置一线,成功指挥多起救援,挽回巨大经济损失,获赠锦旗20余面,展现新时代党员干部优良作风。

三、反映情况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科室及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四、公示时间

  从2026年1月5日起至2026年1月9日止。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4日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6号三楼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660-3377239;联系邮箱:swzr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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