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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5-07-17 09:3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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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8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整改。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并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同心协力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有序,动态管理推进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各阶段工作,督促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构建严密的整改工作体系,有力有序推动巡察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三)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坚持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性整改、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在找准病根、对症施治的基础上,举一反三、纠建并举,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体制机制性原因,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补齐监管短板,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定35项制度文件,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反馈48项问题,已整改完毕事项43项,取得阶段性成效5项。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上一轮巡察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巩固和深化落实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全面加强违法用地防范和整治。制定印发《2024年自然资源执法重点任务整治整改攻坚方案》《汕尾市2024年卫片执法和自然资源执法常态化工作方案》《汕尾市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开展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和违法用地整治攻坚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全面遏制新增违法行为。成立局督导检查工作小组,对陆丰市等地进行重点督导,落实专项督查通报18次、发出通报12期。经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共同努力整改,2024年全市实现了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同比下降目标。

  二是加速推进生态修复工作。编制印发《汕尾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构建汕尾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大力开展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沙滩修复1.6km和海堤生态化改造8.83km。谋划市、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总投资约5.6亿元及申请中央财政资金3亿元、地方资金1.5亿元。2023年我市自然岸线考核在全省排名上升2名。

  三是积极化解人员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探索出逐步内部消化解决人员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法。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政策法规和工作纪律,严把进人使用编制第一关,严禁超编制进人。

  2.高位推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

  一是高位推动国家土地督察整改。制定印发《2024年自然资源执法重点任务整治整改攻坚方案》,组织开展整治整改攻坚行动。提请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通报研究,并就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等事项约谈了陆丰市党政主要领导,高规格、高站位推动新增农村乱占耕地整改工作。成立局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下沉国家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较为缓慢的陆丰市开展驻点督导工作。目前,2022年和2023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指出我市问题整改率均明显提升,部分已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延期整改。

  二是大力推动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我局多次发函提醒国家海洋督察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抓紧完成整改任务,多次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督导行动,并通过组织召开海洋督察工作推进会议等方式持续加压,确保在整改时限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整改任务,及时与省自然资源厅沟通协调整改方向。2021年、2023年海洋督察发现涉及我市的问题整改完成率分别提升至92.3%、90.9%。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服务“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方面

  1.全面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

  一是有序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2024年以来,我市陆续出台了《汕尾市市区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方案》《汕尾市闲置存量土地处置分工实施方案》《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等方案,完善政策和组织保障。通过加强与单独选址项目业主单位对接,加快单独选址项目土地供应、加大土地推介力度,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优化项目规划,做好科学选址等措施,解决存量多与项目无法落地的矛盾,保障各类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以存量闲置土地为抓手,明确每宗闲置土地处置方式、路径和措施,制定消化处置计划,逐宗对号销账,大力推动闲置土地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以来我市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3639亩、供而未用土地5973亩,2024年度全市闲置土地处置率全省排第12名。

  二是强化耕地保护和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多措并举加强违法用地防范和整治,制定印发《2024年自然资源执法重点任务整治整改攻坚方案》《汕尾市2024年卫片执法和自然资源执法常态化工作方案》《汕尾市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和违法用地整治攻坚行动;通过无人机巡查、日常土地巡查、在建项目批后监管、常态化变更图斑线索处置等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全面遏制新增违法行为;成立局督导检查工作小组,对陆丰市等地进行重点督导,对各地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在攻坚期间提请市政府每日调度通报,对整改进度滞后的地区进行警示约谈,并将相关线索移交纪委监委。目前,经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共同努力整改,已整改2024年违法用地9605.7亩(耕地514.32亩),整改后全市2024年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面积263.34亩、占耕比为9.3%。将垦造水田收尾工作作为重点任务部署推进,巡察指出:“截至2024年4月,全市已完工未验收项目6个2280亩,已验收未形成指标项目7个2759亩”的12个项目均已经完成验收并形成指标;其中“全市已完工未验收项目6个2280亩”中有1个项目实际未完工,因国家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调整,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不再新开工垦造水田项目,该项目不再实施。

  三是做实海洋资源保护工作。大力处置违法用海情况,2023年我市涉嫌违法用海图斑5宗已得到核查。我局加强海洋巡查督导和违法用海监管,积极开展海洋巡查协管事项存在问题的深入整改;深度参与巡查发现图斑的现场核查任务,监督指导海洋协管员开展巡查协管工作。2024年以来,海洋协管员累计巡查岸线长度超10000公里,发现涉嫌违法用海图斑144宗;下发督促属地自然资源部门核查38宗,其中由我局组织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图斑22宗、占例高达57.89%;我局参与海洋综合执法部门涉嫌违法图斑联合核查20余次,涉嫌违法用海的图斑均已督促整改,恢复海域原貌。

  四是建立健全海域海岛监管体系。通过摸查全市需求,向其他地市学习先进经验,落实海洋协管员队伍使用资金,抓紧按要求组建海洋协管员队伍。已全面摸清我市岸线底数情况,估算需配备的巡查协管队伍力量,并结合现有岸线总长度约467公里的实际情况,已招聘11名海洋协管员,按程序进行海洋协管员公示。制定了市级海洋协管员相关管理制度,按规定落实海洋协管员信息公示,加强群众监督,并每月不定期抽查巡查路线。

  五是全力推动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印发《汕尾市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汕尾市红树林保护修复规划(2023—2035年)》《关于开展2025年红树林营造修复攻坚行动的通知》等,将营造修复任务分区化、责任化、节点化;大力开展项目,2025年全市开展红树林营造修复项目5个,共计划营造红树林488.7公顷、修复红树林47公顷;加强督导调研,2024年以来前往现场实地调研、检查工作进度12次。截至2025年7月15日,全市完成红树林营造173.03公顷。

  六是加快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支出。通过加强对县区使用专项资金的督导,并督促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支付进度,2023年省级下达陆河县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已全部支出,2022年度省级下达至市城区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已按工程进度完成资金支付,待项目管护期结束后再支付尾款。

  2.有力助推“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用地保障前期工作。首先,严格把好土地出让关。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在土地供应时,利用无人机勘探地块情况,对未达到“净地”条件的,暂缓土地挂牌活动,保障新供应土地配套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平整,满足必要的“通平”要求。再是加强非“净地”出让监管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非“净地”出让熔断机制,出台《汕尾市“节地提质”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并通过遥感影像、实地踏勘等方式加强对县区的出让公告审核。

  二是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督导检查工作小组,对重点地区陆丰市等地进行重点督导,压实责任。根据实际需求,及时召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用地整治部署会、推进会,在重点问题突出地区陆丰市召开了新增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会。对陆丰市、海丰县、城区和陆河县等地,制发提醒函到县级政府,加强预警提醒,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印发《2024年自然资源执法重点任务整治整改攻坚方案》,开展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和违法用地整治攻坚行动,全力推进整治工作,推动2023年我市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基本清零。

  三是推进宅基地农转用审批工作。坚持常态化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农村村民住宅建房涉及用地报批工作,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专项业务督导,保障村民合理住房需求,于2024年9月组成督导组下沉各县(市、区)进行督促指导。截至目前,全市已审批74个批次宅基地农转用报批工作,用地面积1716.87亩,涉及12103户。

  四是有序推进“三金一费一收回”专项工作。印发《汕尾市“三金一费一收回”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地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台账,逐宗调查核实原因,逐宗形成方案合理处置,稳慎推进“三金一费一收回”专项工作。制订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划、用地支持措施,出台《汕尾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管理若干措施》,落实国家保交房政策,进一步厘清政府、企业在“三金一费一收回”专项工作中的处置责任,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成立局“三金一费一收回”处置工作专班,抽调人手集中办公,全力以赴做好“三金”追缴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消化“三金一费一收回”7.97亿元。下来,我局将持续稳慎深化推进专项工作,规范规划用地管理,力争取得新成效。

  五是提升村庄规划工作质量。出台具体措施和办法,多措并举优化提升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印发了《关于严格把关村庄规划编制成果质量的通知》,提出整改措施,严格审查和把关村庄规划编制成果,结合村庄发展实际和乡村特色,高质量编制村庄规划。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助力创建“粤美乡村”汕尾样板的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规范和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避免千村一面。目前,全市各地均已对村庄规划成果从严加强把关,因地制宜提出了规划发展目标、村庄设计和乡村风貌引导,统筹布局三生空间,并形成村庄近期实施项目一张表。

  3.大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一是提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地区资金到位率。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包装,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机构对接沟通,争取金融支持和社会投资,加大力度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取得成效。截至2025年6月,试点地区共到位资金14.73 亿元,到位率达30.5% 。

  二是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使用进度。定期通报各地全域综合整治引导资金支出进度,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截至目前,全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引导支持资金支出1170.71万元,支出率58.53%,后续各地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并按工程进展逐步支出引导资金。

  三是加快项目进度。加强政策指导解答,编制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100问》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汇编,重点解答群众、企业、基层工作人员关心的问题,讲清实际操作要求。构建多元资金来源,积极对接政策性银行和央、国企,争取金融支持和社会投资,解决项目资金短缺问题。截至目前,全市4个试点计划实施70个子项目,其中已开工子项目52个(其中完工子项目38个)、未开工18个(因上级政策调整、无资金来源等原因,其中有7个子项目乡镇反馈不再实施)。

  4.不断补齐自然资源领域民生短板

  一是完善信访处置工作。制定印发《汕尾市自然资源局信访工作规则》,严格根据工作规则将来信登记录入信访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平台规范告知信访人转交办动向。

  二是推进土地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落实未化解案件已由陆丰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包案,我局坚持深入调研和强化督导,推进陆丰市人民政府尽快完成案件化解、尽早作出行政裁决。

  三是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工作,制定印发《汕尾市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工作指引》,进一步细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截至2025年6月底,全市已办理“带押过户”业务共计699笔。指导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关于试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要求,加大办事窗口宣传指引,并制定印发《遗产管理人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指引(试行)》,探索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持续优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流程。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2024年省营商环境评价“获取经营场所(登记财产)”指标我市得分89.21分,由2023年排名第19位上升至第8位,排名提升11位,助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成效明显。我局已督促陆丰市加快“房地一体”权属核查和登记审查。陆丰市已成立陆丰市“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截至目前,我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发证率为95.05%,陆丰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发证率从原来的8.11%达到了82.96%。

  五是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监督管理。制定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清退工作方案》,通过张贴通知、入户沟通、发函至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退休人员、已有房产人员等不符合配租条件的租户清退工作。5次组织业务部门人员上门走访,实地核查公租房用户水表、电表使用情况,查看楼道监控,专项核查公租房空置、转租等违规情况。坚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核查违规情况,目前没有发现有长期空置、违规转租等情况。制订《汕尾市区百安居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分配方案》,已通过市政府批复,下来尽快开展抽签摇珠配租工作。

  六是健全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坚持定期公示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分别公布了《2023年汕尾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收益、使用情况公告》《2024年汕尾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收益、使用情况公告》。优化维修资金专户银行管理,及时核实专户管理银行的数量,发布《汕尾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确定一定数量的专户管理银行,设置考核期限,进行动态调整。

  七是强化市区白蚁防治工作监督管理。通过指导市白蚁防治协会出台行业规范,市白蚁防治协会及时制定印发了《汕尾市白蚁防治协会诚信自律公约》,制定白蚁防治单位《资质申请材料目录清单》《汕尾市白蚁防治协会白蚁防治培训合格证、有害生物防治培训合格证管理办法》等行业规范性文件。举办汕尾市白蚁防治上岗培训班(第一期),参加培训的一线从业人员70余人,并要求白蚁防治协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专业资质培训考核。印发《关于规范市区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遵照执行;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解读市区白蚁防治管理相关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白蚁防治相关内容写入购房合同,以及将白蚁防治相关文件张贴于商品房销售现场,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业协会、防治单位工作。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方面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第一议题”重要学习内容,坚持常态化开展学习。2024年以来,开展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39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精神 21次。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了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集中学习研讨活动,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集中学习研讨活动,2024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举行集中学习研讨活动7场次。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定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别于2024年11月组织召开2024年下半年市自然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于2025年4月组织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市自然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专题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深化把握其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制定印发《中共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4年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谈话提醒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督促市自然资源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落实谈话提醒主体责任,增强谈话提醒工作实效,严肃谈话提醒工作纪律等,推动市自然资源系统谈话提醒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巡察整改以来,开展集体谈话33人次、个别提醒谈话14人次、批评教育5人次。

  2.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一是规范公务车管理。严格落实派车审批工作,实行系统登记公务用车。修订印发《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推进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销发票均须经手人与证明人签字,出差入住酒店报销时均须附入住清单,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要求公务出行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时出示消费凭证。

  三是规范管理项目资料。修订完善《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归档工作。印发了《关于规范项目采购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项目采购资料管理工作。

  四是规范管理食堂采购。制定了出入库登记表,对出入库食材、粮油及配料准确进行登记,切实提高食材、调料品出入库管理水平;制定了配料、粮油消耗登记表,准确登记购买粮油、配料的数额,确保粮油、配料供应有序、新鲜保质。完善了我局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食堂管理水平。

  3.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一是规范实物资产管理。着力做好资产登账和处置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办公电脑进行重新清理,并落实到具体使用人,建立使用台账。规范管理资产入账,取得资产后及时入账,并定期对账;规范处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相关规定程序申报资产处置。

  二是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制定印发《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清查盘点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清查盘点小组,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完成了局机关固定资产实地清查盘点工作。同时,对账实相符的资产、有物无账的资产和有账无物的资产进行分类处置,逐步申请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核销工作。

  4.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加强监督深度和力度。加强违规出让和开发土地问题、不动产“登记难”等专项监督力度,通过约谈市自然资源局部门负责人、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同市局深入各县(市、区)督导等方式,压实部门和地方主体责任,推动专项工作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室组联动开展“清风”系列专项监督,形成“室组”联动、“组组”联合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压实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和深度。以“清风”系列专项监督为契机,与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开展“入户谈纪”4人次,与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谈话40多人次;派员联合被监督单位工作人员赴各县(市、区)等地开展违规出让和开发土地、不动产“登记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等现场检查15场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建议党组对廉政风险较大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进行轮岗,提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二是丰富监督的措施手段。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室组联动开展“清风”系列专项监督;加强与巡察组联系沟通,督促被监督单位落实巡察整改责任。通过约谈、督导、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加强违规出让和开发土地问题、不动产“登记难”等专项监督力度。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巡察反馈整改以来,驻局纪检组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廉政意见回复、发放教育提醒函、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开展日常监督。

  三是加大以案促改力度。与被监督单位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次,督促开展警示教育会议4次,组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加强以案促改监督工作,结合近年来市纪委监委查处的市自然资源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驻局纪检组加强整改监督,多次要求党组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切实落实整改,督促党组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截至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印发了《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公车用车管理规定》《汕尾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等。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1.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

  一是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组织加强党务知识学习,组织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委员学习了《扎实做好机关党务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训资料,加强党务干部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知识储备。规范党支部设置,对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是否规范设置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撤销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支委会2个。督促指导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退休党支部的指导工作,已为局机关3个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各配备了1名党建联络员,指导协助其做好党组织活动记录等工作。同时,组织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均已按照规定开展讲党课活动。

  二是抓好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扎实做好2023年度和2024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采取组织召开年度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采用“一述一评”的方式,对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16个党支部进行综合评价。

  三是坚持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制定实施《汕尾市自然资源系统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推动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强化机关纪委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选优配强机关纪委班子。针对局机关纪委副书记职位存在空缺等情况,结合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做好局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以配强局机关纪委班子。

  二是制定实施《中共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履职制度》。进一步明确局机关纪委委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等,指导督促局机关纪委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3.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一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扎实做好干部考核工作。认真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对主动担当作为的干部,在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给予评为“好”或“优秀”等次。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等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干部重要考虑因素,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坚持严管厚爱并重,及时处置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制定印发了《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专项整治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促进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方案》,通过组织自查自纠、及时妥善处置问题线索,对3名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深入整治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推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持续转变作风、提振精气神。加强重点工作督办,形成内部闭环管理。加强对推进整治不动产“登记难”、整治违规出让和开发土地问题、耕地保护、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修复、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等重点工作的督办落实,坚持跟踪问效。

  二是严格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坚持有计划、有节奏地开展干部选拔工作,把握好动议干部的频率和批次,避免出现频繁密集或长期没有启动干部选任工作的情况。着力解决中层干部队伍力量不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形成干部使用上有梯队、选择上有空间、成熟一批选用一批的良好局面。

  三是清理劳务派遣用工。印发了通知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规范用人管理,有序而全面地清理劳务派遣用工。

  四是增强干部担当精神和履职能力。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印发了《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中共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局领导班子举办了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活动2场次,开展警示教育1场次,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党课17场次,局领导班子查摆问题5个,并制定10条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坚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发放《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198册,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学习材料。依托局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组织本系统党员干部着重学深悟透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等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坚持抓好党员干部业务培训。积极配合省厅赴陆河县、海丰县、陆丰市、市城区开展广东自然资源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送训下乡公开课宣讲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各县镇村(社区)有关干部群众解读了“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落地有关工作指引,以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镇村规划、临时用地和先行用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含点状供地)及设施农业用地等13个“专项工作指引”,并向各县(市、区)赠送了《广东自然资源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应知应会工作手册》,进一步提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员干部对自然资源政策的理解运用水平和工作能力。将省自然资源厅编制的《广东省自然资源管理核心业务教程》(上下册)发给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积极激励担当作为,推进干部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干部考核工作认真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对主动担当作为、工作主动积极、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给予提拔使用和评先推优。大力培养干部,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基层一线积累工作经验。安排两名领导干部到海丰县平东镇参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安排局选调生到海丰县联安镇坡平村驻村挂职锻炼,任村党总支书记助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全面整改、深入整改,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一是持续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全面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管理,适时组织“回头看”,始终做到力度不能“松”、温度不能“降”、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对还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再鼓劲、再发力,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列出整改时限,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把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自然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各级党组织自身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以高质量党建促进全市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促使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着力推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当好西承东联桥头堡、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把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与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凝心聚力履行好“两统一”工作职责,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秉持集约高效利用自然资源的理念,全面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不断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强化规划管控和优化城乡空间规划布局,持续增强海洋资源配置优化能力,不断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奋力推进全市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为汕尾当好西承东联桥头堡、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作出自然资源部门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0-3377239;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6号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电子信箱:swzrdb@163.com

中共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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