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特编制汕尾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扣群众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推进我市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一梳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4全年门户网站、公众号新增发布信息537条,及时公布《2024年度汕尾市自然资源局预算公开报告》《2023年度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决算公开报告》《汕尾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我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9宗,其中自然人63宗、商业企业1宗、科研机构0宗、社会公益组织0宗、法律服务机构0宗、其他组织5宗;上年度结转信息公开申请12宗。其中予以公开9宗,部分公开24宗、不予公开7宗、无法提供27宗、其他处理7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7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准确发布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调整并发布。二是已按照要求规范发布《汕尾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建成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完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的分类集中展示,在本机关网站上及时更新本系统实施的行政法规文本。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及时准确办理网络问政平台、人民网等平台信件。二是充分发挥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审批窗口,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工作,及时将审批事项、程序、时限及要求通过审批窗口向社会公开。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三是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平台规范、准确、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实现线上线统一标准,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同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严格按照《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有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多样等。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不足与短板,我局将在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基础信息公开,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规范化水平。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文件库、“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建立,提高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不断丰富解读形式。严格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有关要求,在政策性文件发布时,及时在网站同步发布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采用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多样化解读方式开展重大政策解读,提高我局的政策解读质量,切实抓好重要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的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1件,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7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