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经我局调查核实,将以下国有建设用地认定为闲置土地。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序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
宗地位置
面积(单位:平方米)
土地用途
闲置时间
1
汕尾仰记投资有限公司
市区站前大道东侧、站前横四路南侧
14295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超过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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