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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 2025-01-14 17:0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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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1.强化思想引领。局党组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列入国家宪法日重点学习宣传内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汕尾法治自然建设。

  2.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全年召开会议4次,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法治建设重要文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印发《2024年汕尾市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3.强化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谈体会、作部署,组织宣讲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按要求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党组成员积极参加宪法宣誓活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多次赴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讲活动,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决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1.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解读工作。2024年以来,围绕强化用地、用海等自然资源要素支撑方面,起草了《汕尾市市区农村(社区)集体的国有留用地开发利用工作指引》《关于加快处理汕尾市市区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汕尾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汕尾市沙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12份政策文件,并认真做好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

  2.规范局机关依法行政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印发《汕尾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汕尾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法律顾问广泛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查,参与重大法律事务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处理,为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全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7份。

  (三)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持续推进放权赋能。一是做好自然资源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的4项行政职权的承接工作和组织做好自然资源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的工作。二是强化对省级职权调整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配合省厅和市政府做好扩权强县评估工作,定期向省厅和市政府报送调整实施情况。

  2.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推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置。出台《关于加快处理汕尾市市区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积极开展全市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成功化解 27 宗问题住宅项目,涉及房产 3481套。二是持续开展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印发《汕尾市 2024 年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汕尾市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工作,全市共计 114 个楼盘项目以“交房即发证”形式办理了约 5.5 万笔业务,全市“带押过户”共办理 354笔业务。陆续与深圳市、韶关市、惠州市签订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框架合作协议,与湖南省郴州市签订了“跨省通办”框架合作协议。三是强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积极推进实景三维汕尾建设,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自然资源管理等打造三维数字空间底座。

  3.助推“百千万工程”扎实开展。一是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印发《汕尾市关于推进县镇村三级规划设计提升行动计划》《汕尾市县镇村三级规划编制与管理办法》,创新建立总规划师咨询制度,为推进县镇村规划设计和全过程规划设计咨询提供制度支撑。印发《关于统筹乡村布局规划推进村庄规划,优化乡村绿化布局,助力“百千万工程”的通知》《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助力创建“粤美乡村”汕尾样板的工作方案》,谋划打造“十全十美”现代化“粤美乡村”,以典型村为重点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完成了 239 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其中典型村 98 个。二是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印发《汕尾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我市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政策体系,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印发《汕尾市市区农村(社区)集体的国有留用地开发利用工作指引》,推动村集体留用地高效利用,规范村集体留用地的有序开发工作。三是做优做足用海保障,打造“百千万工程”蓝色引擎。印发《关于加强汕尾市海洋牧场海洋资源要素保障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夯实海洋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基础。今年以来,市级办理海域使用手续项目 7 个,其中,批复用海项目5 个,临时用海项目 2 个,合计用海面积共 1091.63 公顷。

  (四)坚持依法行政,执法监管效能明显增强

  1.落实行政许可清单制度。统筹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梳理并认领我市自然资源行政许可事项22个主项77个子项,完成实施规范和实施清单的编制。

  2.落实年度行政检查清单管理制度。制定《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检查工作。动态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一单两库”。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做好行政许可和处罚“双公示”工作。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涉企乱罚款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整改,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2024年,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实现移动办案全覆盖。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全年累计通过“两平台”已办理完成行政检查案件186件,行政处罚案件54件,开展非现场执法3件。

  4.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印发《2024年自然资源执法重点任务整治整改攻坚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 2024 年自然资源执法重点任务整治整改攻坚行动,组成工作督导组进驻陆丰市开展驻点督导工作。聚焦自然资源领域主要矛盾,开展违法用地整治和打击非法采矿等专项行动,全年全市共计核查整改 2024 年新增违法用地 1182.19 亩(耕地 402.81 亩),查处违法案件 54 宗,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案件3宗,共涉及行政处罚罚款 6700 余万元。

  (五强化制约与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1.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服务热线”办理工作等制度,统筹协调在门户网站等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500条,按时答复56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01条服务热线工单。

  2.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高效办复市“两会”建议提案40件,推动将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

  (六)坚持人民至上,推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1.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4年,我局作为复议被申请人案件12件,均按规定做好答复工作,共收到复议决定11件,经复议后起诉的仅有1件,充分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我局2024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收到司法裁判文书9件,胜诉9件,胜诉率达100%。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应诉工作的专业作用,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应诉能力。

  2.不断提高信访法治化水平。深入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邀请局法律顾问开展“信访法治化”专题讲座,积极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今年以来共接收群众信访事项 270 宗,已办理办结 246 宗,无超期未办结件,按期办理办结率为 100%,同比去年同时期 238 宗,信访总量升幅 13.4%。

  (七)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逐渐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加强整体统筹谋划。制定《2024年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局普法责任清单。

  2.落实年度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完成4次学法任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厅机关工作人员100%通过学法考试,组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共200余名干部通过现场或网络参加“土地征收和信访工作法治化”等专题培训。组织局重点科室领导干部旁听自然资源案件法院庭审,增强防范行政风险的意识。

  3.将普法宣传活动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先后围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8”世界海洋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等重要自然资源时间节点,加大对自然资源法规和政策的集中宣传力度。邀请局法律顾问每季度针对复议诉讼中的多发类型案件开展专题讲座,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讲解。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及原因

  对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部署,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不够集中系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应对实际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宣传教育范围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宽。自然资源业务领域涉及面广,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普法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三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尤其是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权限下沉到镇街后,需持续加强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基层的执法指导、监督检查、诉源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仍需加大。四是推动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培养仍有待加强。新时期,我们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日益增多,对新时代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部分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力量和法治人才队伍力量与法治建设要求不够匹配。推动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培养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下一年度,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市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加快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全面落实“百千万工程”,促进汕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自然资源法治支撑和保障。

  (一)持续强化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环节。积极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确保自然资源法治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格式,依法有效推进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强化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放管服”改革、镇街综合执法改革事后监管。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创新,提升自然资源保护水平和利用效率,强化自然资源要素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保障作用,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推进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四)推进自然资源争议实质有效化解。畅通群众诉求表述和权益救济渠道,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全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落实好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认真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不断改进工作,完善行政行为。 

  (五)强化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座谈工作,邀请有关专家授课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程序。通过媒体平台、举办培训等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多样化普法宣传。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和宣传,增强普法实效。进一步提升法治队伍依法行政的实务能力和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知晓度,助推自然资源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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