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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税费同缴”成功运行 不动产登记流程再优化
  • 2024-04-19 16:4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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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涉税不动产登记业务便利度,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等部门加快推动“税费同缴”服务上线,即登记费和税费线上、线下均可实现一次收缴。今年3月,我市正式上线“税费同缴”服务,顺利办理首宗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业务。

  “税费同缴”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举措之一,打破跨部门支付壁垒,解决企业群众办理涉税不动产登记多次刷卡(扫码)缴纳费用的问题。通过信息集成、流程集成和数字赋能,将所需缴纳的不动产登记费和税费合并为一笔支付订单,缴款人一次性支付,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有效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办理业务时,缴款人可通过手机“扫一扫”受理回执单上二维码,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平台缴费,也可在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通过POS机刷卡进行一次支付,方便快捷又省事。

  3月26日,市民罗女士来到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二手房交易业务,在工作人员的推荐和指引下,一次性缴纳了转让方、受让方应缴税款以及登记费、工本费等费用,成为汕尾市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服务的首位体验者。4月8日,在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专区,市民转让方陈女士、受让方曾女士带着材料来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在工作人员帮助指导下,受让方曾女士通过“税费同缴”服务一次性缴交了不动产登记费用和税款,方便快捷,曾女士对于这次服务体验连连点赞。

  下一步,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将会同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加强与税务等其他有关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加大线上、线下“税费同缴”工作及相关操作流程的宣传力度,推进“税费同缴”服务的常态化应用,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要求,不断深化“一窗办理”,助力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让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曾女士在汕尾市不动产登记窗口体验“税费同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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