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江牡岛海域海洋牧场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350公顷,其中人工渔礁透水构筑物用海29.925公顷,海上平台透水构筑物用海1.0556公顷,网箱养殖用海100.2694公顷,底播养殖用海174.7987公顷,吊养养殖用海43.9513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汕尾市江牡岛海域海洋牧场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审批前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9日止,共10天。
三、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660—3385329
联系地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
邮政编码:516600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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