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拟选位置: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
拟用地面积:项目拟用地总面积39.1451公顷,其中农用地0.8494公顷,建设用地32.0644公顷,未利用地6.2313公顷。
拟建设规模:建设2台AP1000机组。
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660-3377012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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