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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 2023-06-07 15:4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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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拟选位置: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

  拟用地面积:项目拟用地总面积39.1451公顷,其中农用地0.8494公顷,建设用地32.0644公顷,未利用地6.2313公顷。

  拟建设规模:建设2台AP1000机组。

  广东陆丰核电1、2号机组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660-3377012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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