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程序,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3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牵头起草了《汕尾市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
附件:汕尾市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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