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履行自然资源部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7号)和《中共汕尾市委全面深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汕改委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牵头编制了《汕尾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
按照有关规定,2022年5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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