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存量用地,确保过渡性开发项目落地实施,根据《广东省全域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源利用〔2025〕1525 号)等政策要求,形成了《汕尾市SW-CQ-06-11详细规划单元0005地块1.5级开发图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30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swxxghk@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汕尾市SW-CQ-06-11详细规划单元0005地块1.5级开发图则(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汕尾市城区政和路6号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并在信封上注明“汕尾市SW-CQ-06-11详细规划单元0005地块1.5级开发图则(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汕尾市SW-CQ-06-11详细规划单元0005地块1.5级开发图则公示图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30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