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函 | 文化设施可以增加市民的休闲去处,提升市民生活品质与城市文化活力,增强城市软实力与综合价值,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规范要求,契合打造舒适宜居城市发展目标。 该文化设施用地规划变更为住宅后,对城市界面的塑造远不如文化设施等公建配套,与周边的御景壹号、碧桂园小区等如出一辙,仅增加一堵冰冷的钢筋混凝土挡墙,不利于打造环湖城市景观,并将直接带来新增居住人口,对片区内本就紧张的教育、医疗、交通、绿地等公共资源造成进一步的压力。而取消文化设施,意味着在人口增加的同时,核心公共文化服务却在减少,不利于城市综合竞争力。 综上所述,此项变更弊大于利,有待进一步论证。 | 部分采纳 | 本着不减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原则,文化用地原规划的文化中心、规划展览馆、档案馆等功能均已另行选址,原有功能在市区范围内统筹落实。本次调整旨在盘活低效存量用地,支撑环品清湖片区高质量建设发展,打造品清湖北岸高品质生态宜居空间。经校核,周边现状及规划教育、医疗等设施能满足新增居住人口需求,同时未来将结合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统筹优化配套服务设施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