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打造精品滨海旅游城市,推动滨海地区城市形象提质与空间品质跃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广东省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技术导则(试行)》、《汕尾市城市管理条例》和《汕尾市规划委员会章程》等有关要求,在借鉴其他城市规划和风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汕尾市区实际,我局形成了《关于加强汕尾市区滨海风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6月30日到7月30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wxxghk@163.com,邮件标题请标注“关于加强汕尾市区滨海风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汕尾市城区政和路6号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加强汕尾市区滨海风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关于加强汕尾市区滨海风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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