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尾综合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汕尾综合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汕尾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拟选位置: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
拟用地面积:项目拟用地总面积25.4182公顷,其中,农用地25.1358公顷(耕地0.0353公顷)、建设用地0.2824公顷。
拟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5.4182公顷。新建9条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设施工程,其中主干道3条、次干道6条,总长度约8169米;新建1处处理污水2.0万m³/d的污水处理厂;新建1处城市消防站一级站。
汕尾综合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660-3377012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8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