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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红海湾三海上风电项目(风机试验桩)临时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前公示
  • 2026-05-09 17:2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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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现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予以公示。

  海域使用申请人: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汕尾)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编制单位: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用海位置:汕尾市汕尾港南面海域。

  一、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应提供身份证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6年5月9日---2026年5月21日止,共10个工作日

  三、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管理科。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660-3385329。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汕尾红海湾三海上风电项目(风机试验桩)临时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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