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广核汕尾后湖海上风电场项目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项目名称:中广核汕尾后湖海上风电场项目
项目位置:陆丰市湖东镇南侧海域
用海单位:中广核新能源海上风电(汕尾)有限公司
用海情况: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一级类)中的电力工业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一级方式)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二级方式)和其他用海(一级方式)中的海底电缆管道用海(二级方式),用海总面积551.4036公顷。
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科,0660-3385329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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