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幅位于汕尾市区香江大道(汕马路)金町路段南侧,面积为123419平方米(含公共通道)的B002、B005、B0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分宗事项已报经市政府非农建设用地会审会审议同意。现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单位:汕尾市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汕尾市区香江大道(汕马路)金町路段南侧。
用地面积:分宗后,B002、B005地块,用地面积为28858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601平方米,计容用地面积28257平方米;B011地块,用地面积为85966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14614平方米,计容用地面积71352平方米。
土地用途:B002和B005地块商业用地;B011地块商业用地兼容30%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取得方式:出让
汕尾市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或登录网站(http://www.shanwei.gov.cn/swgtj)查询。相关利益人如果对用地规划许可有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77096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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