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汕尾电厂港池及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临时用海进行海域使用续期审批前公示如下:
一、汕尾电厂港池及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位于汕尾市汕尾新港白沙湖作业区后江湾海域,海域使用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二级方式),用海总面积共89.8923公顷。申请延长用海期限90天。
二、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4日止,共10个自然日。
四、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660—3385329
联系地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
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png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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