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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用海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2025-11-04 17:3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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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流程,提高项目用海审批效率,根据《广东省项目用海政策实施工作指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管用海项目审查审批工作规范》《广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等有关规章制度,我局制定了《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用海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2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汕尾市城区政和路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管理科(联系电话:0660-3385329,邮编:5166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wzrzyhyk@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用海管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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