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尾电厂港池及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临时用海项目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项目名称:汕尾电厂港池及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临时用海
项目位置:汕尾市汕尾新港白沙湖作业区后江湾海域
用海单位: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用海情况:申请用海总面积89.8923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专用航道,项目申请用海期限为3个月,不占用岸线。
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科,0660-3385329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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