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位于汕尾市区香江大道中医医院段北侧一宗面积119033㎡公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现拟核发该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单位: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用地位置:汕尾市区香江大道中医医院段北侧。
用地性质:公用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119033㎡。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或登录网站(http://www.shanwei.gov.cn/swgtj)查询。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十个自然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77096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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