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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龟龄岛、江牡岛、芒屿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审批前公示
  • 2025-04-16 16:4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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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合理保护与利用我市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汕尾市芒屿岛保护和利用规划(2023-2030年)》《汕尾市龟龄岛保护和利用规划(2023-2030年)》《汕尾市江牡岛保护和利用规划(2023-2030年)》,上述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对其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广大公众的建议和意见(详见附件),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该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15日止,共30个自然日。

  四、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660—3385329

  联系地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

  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1.《汕尾市芒屿岛保护和利用规划(2023-2030年)》.pdf

  2. 《汕尾市龟龄岛保护和利用规划(2023-2030年)》.pdf

  3. 《汕尾市江牡岛保护和利用规划(2023-2030年)》.pdf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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