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汕尾华电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进行海域使用审批前公示如下:
一、汕尾华电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分两个区块,分别是位于碣石湾南侧的开放式养殖区、位于碣石湾北侧的接力养殖区。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42.0825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综合平台)0.6111公顷、开放式养殖用海(重力式网箱养殖)17.0116公顷、开放式游乐场用海(游艇靠泊、摩托艇游戏等)13.9823公顷、海底电缆用海10.4775公顷。
二、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时间: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5日止,共10个自然日。
四、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660—3385329
联系地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
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pdf
2025年1月16日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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