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提升老城区发展支撑能力,激活老城区发展新动力,增强老城区城市发展能级,积极盘活市区存量用地,以低效存量建设用地提升为抓手,推动高品质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现形成了《汕尾市SW-CQ-04-01详细规划单元局部调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11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wxxghk@163.com,邮件标题请标注“汕尾市SW-CQ-04-01详细规划单元局部调整(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汕尾市城区政和路6号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并在信封上注明“汕尾市SW-CQ-04-01详细规划单元局部调整(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汕尾市SW-CQ-04-01详细规划单元局部调整公示图.pdf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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