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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3#泊位工程用海项目批复公告
  • 2024-10-21 10:5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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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3#泊位工程已通过审批,予以批复。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3#泊位工程。

  海域使用权人: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

  用海面积:4.9787公顷。

  用海类型: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港口用海(二级类)。

  用海方式:透水构筑物用海和港池、蓄水用海。

  用海期限:项目主体工程(码头、引桥、固定皮带机基础、港池、港池水下垫层及高压旋喷桩)批准用海期限为50年,桩基施工临时平台批准用海期限为2年。

  专此公告。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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