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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3#泊位工程海域使用前审批公示
  • 2024-09-30 09:1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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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3#泊位工程拟建设1个1万吨级通用泊位。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4.9787公顷,其中码头、引桥、固定皮带机基础、港池水下垫层、高压旋喷桩申请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3.2263公顷;港池申请港池、蓄水用海面积1.7028公顷;桩基施工临时平台申请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0496公顷。项目主体工程(码头、引桥、固定皮带机基础、港池、港池水下垫层及高压旋喷桩)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桩基施工临时平台申请用海期限为2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3#泊位工程海域使用审批前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9日止,共10天。

三、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660—3385329

联系地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

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pdf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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