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产业发展差别化用地需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制订了《汕尾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修订版),现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年9月1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汕尾市城区政和路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规划与建设用地管理科(联系电话:0660-3377096,邮编:5166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wydk3377096@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汕尾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docx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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